各县(市、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
今年3月初,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到袁河彬江断面铊金属超标,我局立即对袁州区和经开区内部分锂电产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部分锂电产业企业的循环水池、雨水排口和总排口废水中的铊金属超标,导致了袁河彬江断面铊金属超标。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辖区内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做好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重点防控,确保环境安全,决定于2018年6月1日—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包括所有涉重金属的企业,所有涉重金属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废渣中含有重金属,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1、所有利用矿山加工生产企业;
2、所有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
3、所有原辅材料中含有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装备水平及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企业含重金属物料(或固体废弃物)贮存、转运等情况;
(四)利用矿山、危险废物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的成分全指标检测及循环水池、雨水排口和废水排口水质检测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四、检查情况反馈
(一)按照“一厂一档”的原则建立辖区内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档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要立即采措,制止重金属外泄、外排,督促企业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给市环保局。
(三)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要求不符的,一律停产整治,要求企业立即补办变更内容的环评手续,并上报企业名单给市环保局。
(四)各县市可邀请专家一起参加检查。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