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垃圾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 (三)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你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无工艺废水,废水主要是办公楼清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以上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LAS、动植物油。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前,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其他生活污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入渥江后入袁河。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后,项目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再经园区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渥江汇入袁河。 (四)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是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食堂油烟。 打磨粉尘经磨床自带的回收装置收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你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防治。同时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应采取全局通风、局部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风机、排气筒等设备,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至专用烟道排放。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你单位应合理布局厂区,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和民房的区域;应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绿化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下脚料、焊渣、废机油、废切屑液及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切屑液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下脚料及焊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应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应放置于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采样口。你单位应按环保部门要求,在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八)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确定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范围。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内相关规定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按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0.39t/a,NH3-N≤0.058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