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 公路全线总体设计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质条件、环境保护、拆迁、占地、文物及矿产、施工条件等因素,避绕沿线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并注意减少对沿线水利、电力通讯设施影响,减少建构筑物拆迁量和耕地占用,提出维护生态平衡、降低生态环境污染,保护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等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加强路段边坡和桥梁景观设计,使公路景观与沿线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 (二)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道路施工废水、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作业中,其余用于施工作业区周围场地散水、抑制施工扬尘。桥梁工程不设水中墩,基础施工过程中钻孔泥浆及钻渣必须控制在岸上,并运往弃土弃渣场集中堆放、综合利用,防治流入水体,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周边环境,减轻对水生生物、下游灌溉、饮用水源等影响。堆置泥浆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单位生活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就近用作农肥。 营运期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和桥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公路管理单位应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石灰和水泥等散货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罐装车和超载卡车上路行驶;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完善道路两侧雨水收集系统,确保沿线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应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管理,维持经常性巡查和养护;对涉水桥梁的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防止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有关道路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道路工程安全检查、监控。 (三)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包括粉尘、沥青烟、燃油尾气等。开挖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作业保持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施工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料堆应严密遮盖。道路工程外购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筑路运到现场后应立即敷设,并减少车辆在现场停留时间。 营运期所有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加强交通监管;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道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既可净化吸收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美化环境。加强运载散体材料车辆管理工作,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垃圾、地表清除物、生活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充分回收利用部分建筑垃圾,其余建筑垃圾和开挖产生的土方要加强管理,堆存于道路用地范围内,按照前挖后填的原则,可作为路基填方综合利用,表土集中堆置在路基两侧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表土将用于护坡道、碎落台、路基边坡等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作为危废处理,桥梁施工产生的淤泥和钻渣应收集综合利用,不得倾倒至河道、水域。 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来往交通车辆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道路行人丢弃的垃圾,主要是果皮、纸屑、塑料、包装废弃物等。加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在道路两侧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垃圾,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等措施。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学校上课时间和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作业,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停止施工,如因特殊原因需施工,必须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营运期为交通噪声。道路两侧土地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布局;做好路面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对噪声超标的渥江集镇路段推荐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应限制在道路边界线35m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 (六)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破坏沿线的山体和植被,地表裸露,局部生态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局部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应减少占用农田、林地,施工过程注意识别沿线保护植物资源,工程开挖应剥离表土进行保存,用于营运期绿化及植被恢复;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乱砍乱伐、捕猎野生动物;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雨季破土施工,因施工破坏的植被和裸露的土地、表土堆存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采用、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将施工过程中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具体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根据监理工作要求,制订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对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对项目红线范围内保护植物樟树进行移植。 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增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地保持工作。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应采取生物、工程等综合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同时,要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边坡、荒地的植被防护和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按公路景观绿化设计的要求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七)危险品运输管理及应急措施 加强交通工程设施,如提高道路设计的安全性,做好危险碰撞地点的补救措施,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采用现代化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设置紧急报警电话,严格控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数量。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临河一侧设置防撞护栏,对跨河桥梁设置污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设施保证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事故应急池中的废水(液)若为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由相关单位运输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严禁发生交通事故时将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水体,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八)减缓社会环境影响措施 拟建道路将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土地的永久性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造成局部村庄耕地数量减少,人均耕地面积有所下降,同时也造成土地附着物主要是水稻等农作物的损失。此外,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项目运输通道应远离居民区,避开交通高峰时间;合理设计,减少电力及通讯设施拆迁,加固主要运输道路,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做好道路两侧的排水,避免因积水影响通行;在转弯等相对较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标志;采取警示、隔断等必要的安全措施,设置交通安全提示,减缓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九)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