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纪检监察 环境状况 自然生态 资料下载
  首页>>>政务公开>>>环保常识>>>阅读正文
 
“同呼吸 共奋斗”八条公民行为准则,一起争取更多蓝天
信息来源: 365bet足球直播   更新时间: 2018-02-22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小]

  第一条:关注空气质量。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了解政府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第二条:做好健康防护。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启动的应急预案,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第三条:减少烟尘排放。不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

  第四条:坚持低碳出行。公交优先,尽量合作乘车、步行或骑自行车,不驾驶、乘坐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

  第五条:选择绿色消费。优先购买绿色产品,不使用污染重、能耗大、过度包装产品。厉行节约,节俭消费,循环利用物品,参与垃圾分类。

  第六条:养成节电习惯。适度使用空调,控制冬季室温,夏季室温不低于26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第七条:举报污染行为。发现污染大气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拨打12369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第八条:共建美丽中国。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境意识,参加绿色公益活动,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导航
主办: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赣ICP备06000141号   赣公网安备360902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9000052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电话:0795-3998865 传真:0795-399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