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预防或减轻放射损伤的药物称之为辐射防护剂、抗辐射药、抗放药。辐射防护药物包括外照射损伤防护药物和内污染损伤防护药物。内污染防护药物或措施,又分为阻吸收、促排药物。针对不同种类放射性核素,有不同的促排药物。放射性碘如碘-131防护药物有碘化钾、阻止铯-137在肠道吸收的药物有普鲁士蓝等。由于辐射防护药物的用药有很强的专业性,如用药的指证、最佳时间、药量等,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服用,公众不得滥用。
对公众而言,在核事故发生后,仅有碘化钾的服用是作为紧急防护行动的一个手段,但必须是在接到公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明确指示后方可服用。擅自服用碘化钾、含碘代用品或其他“防辐射药”有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