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通知精神,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5月20日,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在全市部分市、县、站、区抽调10名环保工作人员,参加为期11天的执法检查。此项工作主要是针对全省部分市、县工业园区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落后产能淘汰情况、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10大内容进行督查。检查组成员来自全省相关部门,共计225人,分成25个组下派到各地开展督查工作。目前,督查工作正在全面有序的开展。(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