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根据2017年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2016年度申报的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的审查评选工作,经研究,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53个乡(镇)和89个村(详见附件1、2)进行实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7月22日至8月10日。具体时间,请有关市、县与各考核组商定。
二、考核内容
省级生态乡(镇)、村的创建指标达标情况,重点考核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内容。
三、考核分组
实地考核共分4个组(详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
各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并评分(评分表见附件4、5)。
五、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反腐倡廉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正。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积极做好实地考核线路安排等相关准备工作,并配合专家组完成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要根据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报告、《现场核查评分表》、《乡(镇)、村的汇总排名表》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省环保厅生态处。
联系人:省环保厅生态处 李宝鹏
联系电话:0791—86866691
附件:1.申报材料合格的省级生态乡(镇)名单
2.申报材料合格的省级生态村名单
3.实地考核人员分组表
4.省级生态乡(镇)现场核查评分表
5.省级生态村现场核查评分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